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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昵 法操司想傳媒
一 根據新聞報導,日本歌手米津玄師於臺灣大學體育館舉辦的首場臺灣演唱會門票,在上架後短短10秒內就被搶購一空。但就在之後不久,便有黃牛在FB社團內貼出手持整疊門票的照片,並以原價數倍的價格販售。主辦方表示,希望網友不要購買黃牛票,並請網友協助檢舉黃牛票,而被認定是黃牛票的票券序號會被公吿取消入場資格,並預定於日後啟動相關退費作業。
賣黃牛票被抓到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二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自己花了時間沒搶到票,結果卻有人以天價大量抛售票券,而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連假期間的交通票券及熱門演唱會了 !
三 雖然黃牛真的防不勝防,但你知道嗎?這種賣黃牛票的行為不僅會讓人覺得反感,同時也有可能會因為賣黃牛票而吃上罰單嗎?
四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而這邊的「運輸」就不用講了當然就是指臺鐵、高鐵這種大眾交通運輸,而「遊樂票券」部分,則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
五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這位網友購買了許多張米津玄師的演唱會門票後以高價抛售,就有可能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這個條文,而可以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或拘留三日以下。
六 至於如果是黃牛購買大量臺鐵車票來出售的行為,則根據鐵路法第65條的規定,可以處以每張車票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也是十分的可觀。
黃牛票也可以透過事前契約處理
七 在本次的事件中,除了從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方面來看以外,其實也可以從民事契約關係去做限縮。
八 例如本次事件的主辦方,在販售票券的定型化契約①中,就已經針對黃牛票問題作成約定。主辦方可以透過在與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中追加違約條款的方式,事後取消「黃牛票」的入場資格,這就是以民事契約的方式來處理黃牛票的問題。
九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透過契約條款的方式讓黃牛票持有人事後失去入場資格,但由於取消入場資格之後,會使得主辦方原本因為提供入場資格而取得的票款變成不當得利②,因此必須要讓消費者退票,才能使法律關係回復原狀。
大家要勇於拒絕黃牛票
十 由於販售黃牛票的狀況十分嚴重,立法院也有委員提出要上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則的提案,但目前並沒有修改。但由於黃牛票十分難抓,實際上受到處罰的人可能只占了販賣黃牛票的人的極小比例,也因此使得這群黃牛變得有恃無恐。
十一 呼籲大家不要為了那點蠅頭小利而想做賣黃牛票的生意,消費者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避免票券被取消入場資格使自身權益受損,得不償失喔!
一選自法操司想傳媒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呢?
「註①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而預先擬訂的契約條款。、 如申辦銀行信用卡的契約條款。
②不當得利:指某一方沒有任何法律根據而享有利益,並且致另一方受有損害。
1.小米讀完本文後,向家人說明黃牛票相關概念,下列小米的說明,何者有誤?
賣黃牛票者可能會被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買黃牛票的人可能會因契約條款失去入場資格
買黃牛票和賣黃牛票的人都可能因違法吃罰單
不論買黃牛票和賣黃牛票都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昵 法操司想傳媒
一 根據新聞報導,日本歌手米津玄師於臺灣大學體育館舉辦的首場臺灣演唱會門票,在上架後短短10秒內就被搶購一空。但就在之後不久,便有黃牛在FB社團內貼出手持整疊門票的照片,並以原價數倍的價格販售。主辦方表示,希望網友不要購買黃牛票,並請網友協助檢舉黃牛票,而被認定是黃牛票的票券序號會被公吿取消入場資格,並預定於日後啟動相關退費作業。
賣黃牛票被抓到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二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自己花了時間沒搶到票,結果卻有人以天價大量抛售票券,而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連假期間的交通票券及熱門演唱會了 !
三 雖然黃牛真的防不勝防,但你知道嗎?這種賣黃牛票的行為不僅會讓人覺得反感,同時也有可能會因為賣黃牛票而吃上罰單嗎?
四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而這邊的「運輸」就不用講了當然就是指臺鐵、高鐵這種大眾交通運輸,而「遊樂票券」部分,則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
五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這位網友購買了許多張米津玄師的演唱會門票後以高價抛售,就有可能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這個條文,而可以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或拘留三日以下。
六 至於如果是黃牛購買大量臺鐵車票來出售的行為,則根據鐵路法第65條的規定,可以處以每張車票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也是十分的可觀。
黃牛票也可以透過事前契約處理
七 在本次的事件中,除了從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方面來看以外,其實也可以從民事契約關係去做限縮。
八 例如本次事件的主辦方,在販售票券的定型化契約①中,就已經針對黃牛票問題作成約定。主辦方可以透過在與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中追加違約條款的方式,事後取消「黃牛票」的入場資格,這就是以民事契約的方式來處理黃牛票的問題。
九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透過契約條款的方式讓黃牛票持有人事後失去入場資格,但由於取消入場資格之後,會使得主辦方原本因為提供入場資格而取得的票款變成不當得利②,因此必須要讓消費者退票,才能使法律關係回復原狀。
大家要勇於拒絕黃牛票
十 由於販售黃牛票的狀況十分嚴重,立法院也有委員提出要上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則的提案,但目前並沒有修改。但由於黃牛票十分難抓,實際上受到處罰的人可能只占了販賣黃牛票的人的極小比例,也因此使得這群黃牛變得有恃無恐。
十一 呼籲大家不要為了那點蠅頭小利而想做賣黃牛票的生意,消費者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避免票券被取消入場資格使自身權益受損,得不償失喔!
一選自法操司想傳媒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呢?
「註①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而預先擬訂的契約條款。、 如申辦銀行信用卡的契約條款。
②不當得利:指某一方沒有任何法律根據而享有利益,並且致另一方受有損害。
2.根據文章中提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法條内容,下列何人的行為有可能觸法?
小和為了農曆過年時的家族旅行,在高鐵網站上搶購十五張高鐵票
小智搶了兩張防彈少年團的演唱會門票,但因故無法去,故原價轉讓
小潤大量收購六福村遊樂園的門票,以低於原價的價格在網路上販賣
小雅在網路上搶購連假的花東火車票,並以每張加五百元手續費的價格賣給網友
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昵 法操司想傳媒
一 根據新聞報導,日本歌手米津玄師於臺灣大學體育館舉辦的首場臺灣演唱會門票,在上架後短短10秒內就被搶購一空。但就在之後不久,便有黃牛在FB社團內貼出手持整疊門票的照片,並以原價數倍的價格販售。主辦方表示,希望網友不要購買黃牛票,並請網友協助檢舉黃牛票,而被認定是黃牛票的票券序號會被公吿取消入場資格,並預定於日後啟動相關退費作業。
賣黃牛票被抓到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二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自己花了時間沒搶到票,結果卻有人以天價大量抛售票券,而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連假期間的交通票券及熱門演唱會了 !
三 雖然黃牛真的防不勝防,但你知道嗎?這種賣黃牛票的行為不僅會讓人覺得反感,同時也有可能會因為賣黃牛票而吃上罰單嗎?
四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而這邊的「運輸」就不用講了當然就是指臺鐵、高鐵這種大眾交通運輸,而「遊樂票券」部分,則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
五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這位網友購買了許多張米津玄師的演唱會門票後以高價抛售,就有可能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這個條文,而可以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或拘留三日以下。
六 至於如果是黃牛購買大量臺鐵車票來出售的行為,則根據鐵路法第65條的規定,可以處以每張車票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也是十分的可觀。
黃牛票也可以透過事前契約處理
七 在本次的事件中,除了從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方面來看以外,其實也可以從民事契約關係去做限縮。
八 例如本次事件的主辦方,在販售票券的定型化契約①中,就已經針對黃牛票問題作成約定。主辦方可以透過在與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中追加違約條款的方式,事後取消「黃牛票」的入場資格,這就是以民事契約的方式來處理黃牛票的問題。
九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透過契約條款的方式讓黃牛票持有人事後失去入場資格,但由於取消入場資格之後,會使得主辦方原本因為提供入場資格而取得的票款變成不當得利②,因此必須要讓消費者退票,才能使法律關係回復原狀。
大家要勇於拒絕黃牛票
十 由於販售黃牛票的狀況十分嚴重,立法院也有委員提出要上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則的提案,但目前並沒有修改。但由於黃牛票十分難抓,實際上受到處罰的人可能只占了販賣黃牛票的人的極小比例,也因此使得這群黃牛變得有恃無恐。
十一 呼籲大家不要為了那點蠅頭小利而想做賣黃牛票的生意,消費者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避免票券被取消入場資格使自身權益受損,得不償失喔!
一選自法操司想傳媒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呢?
「註①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而預先擬訂的契約條款。、 如申辦銀行信用卡的契約條款。
②不當得利:指某一方沒有任何法律根據而享有利益,並且致另一方受有損害。
3作者特別以問句做為本文標題,其用意最可能為何?
增加論述文章的說服力
強化作者自身反對立場
引發讀者閱讀的好奇心
具體說明文章論述重點
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昵 法操司想傳媒
一 根據新聞報導,日本歌手米津玄師於臺灣大學體育館舉辦的首場臺灣演唱會門票,在上架後短短10秒內就被搶購一空。但就在之後不久,便有黃牛在FB社團內貼出手持整疊門票的照片,並以原價數倍的價格販售。主辦方表示,希望網友不要購買黃牛票,並請網友協助檢舉黃牛票,而被認定是黃牛票的票券序號會被公吿取消入場資格,並預定於日後啟動相關退費作業。
賣黃牛票被抓到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二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自己花了時間沒搶到票,結果卻有人以天價大量抛售票券,而這種狀況最常發生在連假期間的交通票券及熱門演唱會了 !
三 雖然黃牛真的防不勝防,但你知道嗎?這種賣黃牛票的行為不僅會讓人覺得反感,同時也有可能會因為賣黃牛票而吃上罰單嗎?
四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以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而這邊的「運輸」就不用講了當然就是指臺鐵、高鐵這種大眾交通運輸,而「遊樂票券」部分,則包含了遊樂園門票、演唱會門票等等票券。
五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這位網友購買了許多張米津玄師的演唱會門票後以高價抛售,就有可能觸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這個條文,而可以處以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或拘留三日以下。
六 至於如果是黃牛購買大量臺鐵車票來出售的行為,則根據鐵路法第65條的規定,可以處以每張車票價格之五倍至三十倍罰鍰,也是十分的可觀。
黃牛票也可以透過事前契約處理
七 在本次的事件中,除了從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方面來看以外,其實也可以從民事契約關係去做限縮。
八 例如本次事件的主辦方,在販售票券的定型化契約①中,就已經針對黃牛票問題作成約定。主辦方可以透過在與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中追加違約條款的方式,事後取消「黃牛票」的入場資格,這就是以民事契約的方式來處理黃牛票的問題。
九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透過契約條款的方式讓黃牛票持有人事後失去入場資格,但由於取消入場資格之後,會使得主辦方原本因為提供入場資格而取得的票款變成不當得利②,因此必須要讓消費者退票,才能使法律關係回復原狀。
大家要勇於拒絕黃牛票
十 由於販售黃牛票的狀況十分嚴重,立法院也有委員提出要上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則的提案,但目前並沒有修改。但由於黃牛票十分難抓,實際上受到處罰的人可能只占了販賣黃牛票的人的極小比例,也因此使得這群黃牛變得有恃無恐。
十一 呼籲大家不要為了那點蠅頭小利而想做賣黃牛票的生意,消費者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避免票券被取消入場資格使自身權益受損,得不償失喔!
一選自法操司想傳媒賣黃牛票會不會被處罰呢?
「註①定型化契約: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定契約而預先擬訂的契約條款。、 如申辦銀行信用卡的契約條款。
②不當得利:指某一方沒有任何法律根據而享有利益,並且致另一方受有損害。
4小米近日於新聞報導中讀到「藝人蔡依林與五月天陸續將舉辦大型演唱會,門票甫推出幾乎秒殺,五月天的黃牛票價飆7倍…… 。」根據本文內容,下列何人的推論最合理?
小何:販賣黃牛票會因觸犯虽渣遭警方拘留
筱方:主辦單位可以取消黃牛票的入場資格
貞貞:政府將修改法律嚴懲主辦單位的失責
心怡:購買黃牛票的民眾會處以低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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